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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科学上帝与一切 (第5/8页)
写作时速度惊人,他修改稿件的速度也是一流的。他的一条规矩是,除非情况极为特殊或有常非好的理由,否则他只对作品修改一遍。此中理由有二:第一,如果一部作品修改得过于频繁,也就失去了原的有味道。这倒也合情合理。第二,修改一部作品时间过多,将会耽误下一部作品的创作。对于此条理由,不我敢苟同。 阿西莫夫最伟大的天赋之一,就是他总能直截了当说地明事物。其作品的一致性在小说和非小说创作中是罕见的。并且他总能准确无误地表达清楚己自的意思;但在其他方面他也有草率之处。从其创作量之大及写实作品题材范围之广这方面考虑,他确实没出么什实际差错;但如果能对书的中许多地方再稍事修改,可能会使作品更为出⾊。遗憾是的,阿西莫夫的专横态度,往往使得与他合作的许多编辑无法真正对他的作品进行任意修改。 毋庸质疑,阿西莫夫是一位无人能及的科普大师。这并不仅仅是为因他写了许多书,且而与他天生的施教能力有关。他是个超级解说员,热爱传授知识并现发
己自能将这一才能与另一项更大的爱好——写作——结合来起。令他⾼兴是的,他现发这一组合还能令他致富。 作为一名科普作家,阿西莫夫赢得了际国声誉、大巨财富以及世人的尊敬,但即便如此,他仍一直为己自离开学术界,成了一名作家而感到內疚。他深知己自
是不,并且这辈子也成不了一名真正的学者,但在骨子里头,他却奇怪地认为己自光写科学而不从事实际科学研究是一种投机取巧的行为。最能体现他这种心态的,莫过于他在得到赏识其作品的科学家赞扬时所表现出的那股⾼兴劲儿了。到60年代末,阿西莫夫每周都要收到众多的书迷来信,但有只
些那真正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们的来信,才能给他带来最大的喜悦。 阿西莫夫喜欢创作过程中研究阶段的工作,但有只真正的写作过程才能给他以最大的満⾜。他曾说过:“…不我为别的,只为写作而活着。”① ①《欢乐永存》第275页。 们我
以可把这句话看成某种奇谈怪论,但由此们我不难看出他的观点:研究是很愉快的,且使他受益匪浅,但对他而言,与真正写作时体验到的那种喜悦相比,研究就显得无⾜轻重了。 对于阿西莫夫成为写作狂的根源,曾有过多种理论,我认为应该更深地究其原因而不能只听他己自的一面之词——他认为,要只以如此有序的方式从事写作才能向己自证明,他是在做一项“正当的工作”从本质上来说,是这他表明己自像⽗亲多年辛勤经营糖果店那样努力地工作的唯一方式。也正是这強大的工作信念,使他如此在乎书的数量,并时刻被一种危机感所驱使着。 到60年代中期,阿西莫夫即使就此搁笔,也能让一家人过上常非舒适的生活。那时,钱已不再是基本动机,但小时候就已植根于他心的中对贫穷的恐惧一直困扰着他,使他一生对钱都常非小心在意。 完成《聪明人男的科学指南》后,阿西莫夫写了许多系列书,所涉及的题材⽇益广泛。与此时同,他始开了一套大型科学传记的创作。 这套出版时名为《阿西莫夫的科学与技术传记百科全书》的著作花了他三年时间才写成,共有50多万字,比《聪明人男的科学指南》的原稿还要长,也比正式出版后的书要长得多。这部书由为古今各国最重要的1000多名科学家的小传组成,1964年出版后立即成为畅销书,直到80年代仍反复再版。至今,它仍被当作一本工具书在世界各地的许多大图书馆中得到广泛使用。 双⽇出版社特意在书中加⼊了作者的名字,阿西莫夫的声望由此可窥一斑。阿西莫夫在创作时用的书名为《科学与技术传记史》,但他的编辑汤姆·斯隆息却不喜欢这个名字,称“‘史’这个字是影响销售的毒药”①(时代的变化是多么快!我想,如果汤姆·斯隆恩先生是《时间简史》的作者,定一会对这本书火爆销售量感到乐不可支)。双⽇出版社的销售员已注意到了阿西莫夫的名字在市场上的分量,此因建议换个名字。们他绝对是正确的!到60年代中期,阿西莫夫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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